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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提到,为深入推进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做好经济专业人员相关考试评价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公开的征求意见稿中,“知识产权”被列入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新增专业之中。
随同《通知》一并发布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调整方案的有关说明》中特别指出,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人才承担着保护创新和激励创新的重要作用,目前全国从业人员规模超过100万人,尚未设置知识产权职称系列,从业人员“职称评审难”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据悉,根据《职业分类大典》,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属于经济和金融专业人员中类,专业内容可根据职业大典分类包括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专利审查、商标审查、专利管理、商标管理、版权管理和专利信息分析等内容。
附件1
附件2: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调整方案的有关说明(摘编)
二、调整的主要理由
(三)新增专业:知识产权
主要理由: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人才承担着保护创新和激励创新的重要作用。201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将知识产权人才列为战略性急需紧缺人才,作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目前,全国从业人员规模超过100万人,尚未设置知识产权职称系列,虽有部分省市陆续开展了知识产权职称评审试点,但行业从业人员“职称评审难”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根据《职业分类大典》,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属于经济和金融专业人员中类,专业内容可根据职业大典分类包括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专利审查、商标审查、专利管理、商标管理、版权管理和专利信息分析等内容。开设该专业对于团结凝聚各类知识产权人才,促进知识产权人才职业发展和队伍建设,激励和保护全社会创新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