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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专栏:新闻动态
发布日期:2019-02-26
阅读量:3801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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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公布《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4日。对从事非正常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商标代理机构也将依法惩戒。

 2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公布《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4日。

  据了解,随着商标注册程序优化、注册周期缩短、注册成本降低、注册资源减少,以傍名牌为目的的商标“恶意申请”行为时有发生,以转让注册商标牟利而非实际使用为目的的商标“囤积注册”行为大量出现。这些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商标管理秩序,破坏营商环境,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立法研究,拟通过完善商标法律制度,形成遏制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行为的长效机制。为在短期内实现目标,在借鉴专利领域非正常申请行为规制措施的基础上,起草了该部门规章,对商标申请注册行为加强规范和引导。

  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共有八条,重申了商标法确立的诚信原则和以使用意愿为前提申请商标注册的导向,规定了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类型及法律后果,提出了规制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行为的具体措施,明确了各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引导、规范商标申请注册和使用行为的职责。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除依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之外,可以视情节依法采取惩戒措施。通过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骗取资助、扶持、奖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从事非正常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商标代理机构也将依法惩戒。

  据悉,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围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提出具体意见,也可将意见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知识产权报 记者 王国浩)

  

关于就《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增强立法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起草的《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微信公众号,查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3月14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围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提出具体意见:

  一、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tiaofasi@sipo.gov.cn

  二、传真:010—62083681。

  三、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条法二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

  

  附件:1.《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2. 关于《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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